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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郧县违规出售农转非户口致上万人受骗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1年08月13日02:44  京华时报

  近来,湖北十堰市郧县多名群众反映,他们十多年前花数千元买的“农转非”户口竟是空头户口,不能顺利办理二代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子女落户等,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。据调查,郧县曾以每人数千元价格大肆出售“农转非”户口,并虚构门牌地址,致上万名群众受骗。如今,当地公安机关又允许这些群众回迁农村原籍,或在县城找熟人挂靠户口,而这两个办法均违背现行国家户籍政策。

  >>居民

  “农转非”后无法结婚

  今年31岁的郧县南化镇村民许明(化名)说,他1996年通过熟人帮忙,花了5000多元和哥哥一起买了城镇户口。当时他初中毕业,哥哥当兵复员,听说有城镇户口好安排工作,但最后两人都没有得到正式工作。这些钱都是四处借来的,后来兄弟俩外出打工,用了两年多时间省吃俭用才把债还清。

  许明说,当时给了户口本,但后来听人说户口有问题,2010年孩子出生,户口也落在农村老家。“虽然我户口在县城,但在县城我没能办医保、社保。买的户口没派上一点用场,几千元血汗钱打了水漂。”

  记者拿到一张李姓群众办的一代身份证,住址为“郧县城关镇解放路58号”,上面盖着郧县公安局的章。而这张2003年2月签发的身份证无法换领二代身份证,因为“解放路58号”这个地址根本不存在。在武汉打工的小李说,自己是1999年花3000元买的户口,2009年到湖北省公安厅办理二代身份证时,被告知公安网上查不到其个人户籍信息,要求回当地办理。2010年,他和妻子两人回到郧县民政局办理结婚证,却被告知身份证地址是空户,没有二代证,根本无法申领结婚证。

  多位当事群众反映,有些村民因为上学“被城镇化”,被迫交钱买城镇户口。郧县郑家村村民龙女士说,1993年上县职业高中时,学校要求学生都必须买城镇户口,为此她借了2500元买户口,当时仅她这个年级就有几百名学生。结婚后她才将户口迁到丈夫户籍地。

  >>县委领导

  一共卖了上万个户口

  记者以群众身份到兴郧社区居委会咨询时,一名居委会女工作人员拿出一本在“解放路58号”空挂户口名单,共32页,每页有35人的信息,仅这份名单就有1000多人。她称,这个名单还不完整,有大批人员没有统计在内。

  据中岭社区居委会一名工作人员介绍,“解放路58号”只是空挂户口的一处地址,还有“解放路2号”等地址。这名工作人员和其弟弟当年读职业高中时花2500元买的户口,地址也是解放路58号。后来通过投靠亲属,才解决户口问题。

  记者随同受骗群众到城关镇派出所咨询,一名副所长称:“像你这样的有一两万人,来找的人太多了。要解决这个问题,退钱是不可能的,只有两个办法,如果在县城能找到亲戚或熟人,只要户主同意,就可以挂靠落户,否则就转回原籍。”

  郧县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周吉礼接受采访时说,郧县是国家级贫困县,卖户口是当时的政府行为,钱全部上交了财政,全县买户口的有上万人。据记者核算,以1万人计算,每个户口按2000元计算,郧县便可敛财2000多万元。

  对出售户口问题,郧县公安局副局长杨贵珠解释说,上世纪90年代卖“农转非”户口是政府行为,为了集中管理,县里将卖出的户口集中挂在“解放路58号”等虚构地址。后来户籍政策改革,不允许户口空挂。现在县里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办法,要么迁回原籍,要么在县城找亲戚或熟人挂靠,目前大部分空挂户已经解决,只剩下少部分人还挂在“解放路58号”。

  >>公安局长

  完全按国家政策办事

  关于“农转非”户口,国家早有规定。1992年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《关于立即制止出卖非农业户口的紧急通知》,要求各地立即制止违反户口管理规定、交钱就办理“农转非”户口的错误做法。1994年,公安部等部门又下发《关于坚决制止继续出卖非农业户口的通知》。

  对于中央和有关部门禁止卖非农户口的做法,郧县公安局局长张龙反而质问记者:“90年代的事情,你们现在来干什么呢?!我参加公安工作30年,国家大政策基本清楚,郧县公安机关完全是按国家户籍政策办事。”

  十堰市公安局户籍科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,十堰市一直没允许买卖“农转非”户口。按照户籍政策,户籍不能随便挂靠,人户不能分离,更不允许虚构地址。郧县解决户口遗留问题的办法也不符合规定。

  据新华社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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